近年来,格尔木市坚持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,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,不断加快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,节能减排工作在全市扎实推进。
2007年,格尔木市依法关闭了21家生产设施落后的土法炼制光卤石、小塑料和小炼铁企业,淘汰了一批小水泥、小冶炼等落后产能,对全市重点区域、重点流域、重点企业大气污染和水污染进行了集中治理,不断加大造林绿化力度,为净化空气、改善生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,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和万元GDP平均耗水量都控制在了年度目标之内。
今年,格尔木市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,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内容,实行“一票否决”。根据2008年全市污染物排放实际,制定了《格尔木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》,并在全市大力落实工程减排、管理减排和结构减排措施,继续依法淘汰或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、污染严重的有色金属、化工、建村、火电等行业的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。同时,加大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力度,有效调控高耗能污染行业的过快增长,积极发展技术含量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和附加值高、能耗低的第三产业,努力促使产业结构向高技术、高水平、低能耗方向发展。 |